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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品/质/消/费·
315消费者权益日
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
为迎接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升群众消费品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公平、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3月13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卫健委等单位在建设东路组织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检察护航消费安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互动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群众普遍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商品、网络消费等热点问题,检察干警用简洁通俗的语言以案释法,讲解维权流程、保存证据方法和投诉渠道,重点介绍公益诉讼在推动解决食药安全突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让违法犯罪无处遁形,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广昌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加强消费领域司法保护,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钱袋子”,为营造消费者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