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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小偷小摸”莫侥幸--关于盗窃罪你了解多少?
时间:2025-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盗窃可耻,守法为荣。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还侵蚀了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生活中,有人认为“小偷小摸”不算事,不触犯刑法,殊不知,盗窃金额再小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近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了一起“小偷小摸”盗窃案。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温某某曾十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25年3月,温某某在旴江镇某住宅小区内,从一辆未落锁的电动车中窃取了一条围巾及文件袋;数日后,在赤水镇某村故技重施,窃得一部手机及430元现金。两周后,温某某又趁某民宅无人之际,入室盗走冰箱内数根香肠及罐装霉豆腐。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实施入室盗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

普法小知识



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罪的涉案金额何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偷东西一定构成犯罪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犯罪处: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检察官提醒



每位公民都应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不劳而获”心存侥幸者,若因此铤而走险,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和财物,提高防范意识,莫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文 字 | 赖俊攸

编 辑 | 陈苏雅

审 核 | 唐 慧 符江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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