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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小课堂丨你不知道的“未检”那些事
时间:2026-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提到检察院,很多人第一印象是办案、庭审。但有这样一个特别的部门,专门守护“少年的你”,它就是——“未检”。


你知道“未检”吗?

“未检”又是做什么的呢?


这些都不是!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未检”工作。


“未检”全称未成年人检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工作。“未检”工作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格局,全方位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等工作。



“未检”部门的职责有哪些呢?


1.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惩戒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坚持宽容不纵容。根据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成长经历等依法对案件作出决定。结合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制度,通过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观护等措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3.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对未成年被害人采取“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一次询问、同步取证,避免二次伤害;协同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及社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临时照料、转学安置等综合保护,最大限度守护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4.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除刑事检察外,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更加全面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监督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等民事、行政案件审判与执行;在与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相关领域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对侵害未成年人公共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督促整改。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结合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会同相关部门做实做细分级干预矫治工作。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检察,既有司法的力度,更有守护的温度。法护青春,检伴成长。愿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沐浴法治阳光,心怀敬畏、向阳而生,平安健康奔赴属于自己的璀璨未来。





END


图文:黄琴

编辑:陈苏雅

审核:黎霞 符江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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