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2025年6月17日,广昌县平安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县社工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举行广昌县“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

仪式上,各单位代表为29名“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并与受聘“合适成年人”签订《保密承诺书》。

仪式结束后,检察干警围绕“合适成年人”的职责、诉讼权利义务、如何协助未成年人行使诉讼权利等核心内容,为受聘“合适成年人”进行专题培训,为其更好履职提供专业支撑。

下一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合适成年人”职能作用,把“合适成年人”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更坚实的法治保护伞。
小贴士: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讯问或询问涉案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时,依法由办案机关通知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学校或有关团体选派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人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履行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