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检察院、县残联还有民政、妇联的帮助和关心,不但让我妹妹渡过了眼下的难关,还让她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被救助人小兰的哥哥在得知国家司法救助金已发放下来时,对办案人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在运行国家司法救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过程中,通过从民政局、残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调取的数据,与该院刑事案件数据对比碰撞,发现小兰(化名)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女儿,存在生活困难情形,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办案人员立即上门开展调查核实,经了解,小兰与丈夫、女儿都存在智力缺陷,生活自理能力较弱,案发前依靠年迈的父母照顾其家庭生活,小兰的母亲因案去世后,生活陷入更加艰难的困境。

办案人员发现小兰及其丈夫均没有残疾证,缺失了该案的关键性证据材料,经向县残联咨询办理残疾证的相关程序后,小兰及其丈夫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通过县残疾评定机构的“绿色通道”进行了专业评定,最终,小兰被评定为智力、精神双重二级残疾,其丈夫被评定为智力四级残疾。县残联加快审批发证程序,同时该院启动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及时为小兰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小兰的生活还需要持续稳定的后续帮扶,该院将救助线索移送民政局、残联、妇联以及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工作。县民政局将小兰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县妇联将小兰确定为关爱对象,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依托法治副校长为小兰的女儿送去学习用品。通过社会多元救助,小兰每月可享受一定的低保补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为其家庭重新点亮了希望。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大数据精准与高效优势,持续推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通过跨部门协同发力、多维度精准帮扶,以法治力量托举特殊困难妇女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