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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安全底线
建设美丽幸福莲乡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当天积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让“生态违法者”转变为
“生态守护者”
6月5日上午,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城县人民法院、广昌县农业农村局在江西省第二大河流——抚河的广昌旴江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渔业生态资源修复。
本次活动的鱼苗采购金来自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缴纳的生态修复金。活动现场,在县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共放流鲢鱼、鳙鱼、鳊鱼、鲫鱼等鱼苗3万余尾,补充经济类鱼种、水生生物种群数量,为抚河注入新的活力。
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不仅促进了受损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还增强了社会大众对鱼类资源的保护意识,达到了惩罚、教育和修复一起、教育一片、警醒一片的目的。
与群众面对面开展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为贯彻2024年世界环境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影响力。6月5日上午,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法院、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开展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摆放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宣传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知识和理念。同时,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特点,积极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果,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接受咨询20余次,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
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青山绿水离不开法治保障。下一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不断满足群众对美丽生态环境的需求,持续为美丽广昌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