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媒体播报 丨 检察风采
防患于未“燃”
— 共护万家灯火 —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高层建筑逐年增多,消防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助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溯源治理。近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燃”,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组深入广昌各高层住宅小区,重点对各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值班巡查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实地深入消控室、地下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查看消防设施联动情况、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情况等。
安全检查
检查后发现,部分高层住宅楼存在灭火器过期、防火门处于开放状态、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立即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认真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及“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下一步
广昌县人民检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神,持续跟进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以检察工作“小切口”堵塞社会治理“大难题”,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