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纯洁司法环境的导向,营造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根据广昌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6月3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德龙在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一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报告。
宣讲会上,周德龙重点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监督执行、违纪处理等方面,系统解读了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违反“三个规定”的危害性以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此次宣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三个规定”,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隔离墙”;司法人员要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起抵御腐蚀围猎的“防护网”,真正让执行“三个规定”成为硬规矩而非软规则。
“三个规定”文字解读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