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单独设置。
编制人数小计3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9人,工勤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2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28人,工勤编制人数4人。退休人数小计15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广昌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1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35万元;其他收入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9.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广昌县人民检察支出预算总额为11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64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资本性支出6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76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万元;资本性支出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0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35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2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34.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广昌县人民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广昌县人民人民检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97.47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119.13 万元,下降 5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 7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
2022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公益诉讼专项经费用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费用、有关鉴定费、公告费、宣传费、办案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培训费、办案所需设备及装备等。
2)立项依据:抚发电【2018】48 号。
3)实施主体:广昌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最终方案和预算→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评价。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总额70万元,预算明细包括办公费10万、维修(护)费10万、办公设备购置10万、印刷费5万、劳务费5万、培训费5万、差旅费10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
>=50件 |
发出行政检察建议 |
>=45件 |
质量 |
推进司法改革,强化自身建设 |
=100% |
时效 |
资金到位率 |
=100% |
成本 |
公益诉讼办案成本 |
=70万元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开展公益诉讼活动 |
规范 |
生态效益 |
环境污染整治效果 |
常态化 |
满意度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6.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控制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油费上涨,警车高速过路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