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律师预约QQ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情况
时间:2021-12-09  作者:广昌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昌县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广昌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现有行政编制29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4人,协警及省聘书记员16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广昌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69万元,上升25.12%。主要原因:2020年上级补助安排未纳入年初预算,且部分项目支出安排在下一年度,上年资金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2万元,上升2.12%上级补助安排16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68万元, 上升100%;上年资金结转(结余)收入17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39万元,上升57.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广昌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69万元,上升25.12%。主要原因: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7万元,下降3.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万元,下降0.5%商品和服务支出216.6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万元,下降11.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项目支出33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8.76万元,上升532.4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23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69万元,上升25.1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万元,下降0.5%;商品和服务支出48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62万元,上升65.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资本性支出9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4万元,上升169.5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广昌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3万元,上升20.92%上年结余支出17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39万元,上升57.35%。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1238.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共计安排公用经费2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8万元,下降11.01%

其中: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0.42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劳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26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2021年共计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万元。

2021年共计安排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广昌县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9.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万元,比上年减少15.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1年县检察院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项目1个,涉及金额894.77万元,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重点工作计划为3项目,分解目标设立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2021年县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支出绩效预算项目1个,涉及金额164.68万元,设立了绩效目标重点工作计划为3项目,分解目标设立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如下:

一、车辆数合计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