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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情况
时间:2019-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昌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广昌县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现有行政编制39个,事业编制5个,实有行政人36员,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15人,协警15人。

第二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11.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4.23万元,上年资金结转(结余)收入346.7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11.0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6.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万元.项目支出254.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64.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3%,上年结余支出346.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8.7%,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1211.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共计安排公用经费419.22万元。其中:办公费40.46万元, 印刷费16.4万元,水电费6.65万元,邮电费33.75万元,维修(护)费20.3万元,差旅费41万元,其他日常运行维护费179.63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广昌县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2.8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7.23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9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县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两个项目名称分别是生态检察专项经费和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经费:涉及金额80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如下:

一、车辆数合计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广昌县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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