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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制度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私了”说“NO”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网  【字号: | |
 “今年5月29日,最高检等九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近日,高安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的一起教师性侵学生案中发现涉案学校违反强制报告制度,在核查事实后,第一时间向该市教体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效工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查,涉事学校校方在得知该校未成年女学生遭受教师猥亵后,第一时间并不是报警,而是选择与被害学生家属商谈私下解决,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而报警案发。这完全符合强制报告制度中规定9类应当报告的情形,但涉事校方没有履行报告义务。

  据了解,此次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旨在通过个案促进学校及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保护,一起“织密”未成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防火墙”。性侵尤其是校园性侵必须从源头预防,将罪犯扼杀在源头。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见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守护孩子们的美好明天。

  孩子的美好未来,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该院将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联合教育、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计划重点推进校园性侵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排查,携手共同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建立从业禁止限制,对发生性侵、隐瞒不报、隐瞒私了等情况作出严肃处理,保持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态势。各部门要加强合作,强化衔接力度,明确主体责任,促进学校及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同时,该院将更加重视法制宣传,强调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工作不能等,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优势,持续加强检校合作,将强制报告制度授课情况纳入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的范围,力争将强制报告制度融入校园生活方方面面,为守护孩子们的美好明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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