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加强对未成年的教育、感化、挽救,畅通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参与司法的渠道。广昌县院建立以不公开听证的形式对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刑事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审查制度。
不公开听证制度规定案件的适用范围、听证形式和听证程序。启动该制度分为内外部两种方式。内部启动由案件承办人提出经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外部启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案件承办人审查申请材料后报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同时可依人民监督员要求召开。
不公开听证主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组成固定听证团,同时邀请办案件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未成年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等共同参加听证会。召开听证会的目的在于促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检察人员需要积极地参与到各方发表意见和讨论的过程中,引导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选择对未成年人最为适宜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