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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法律体系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时间:2025-02-17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赫哲儿女,我一直非常关心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我所在地区的同江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职,推进鱼皮制作技艺、伊玛堪说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多次邀请我一同对辖区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发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此过程中,我也了解到,当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较为分散,难以形成保护合力。为切实解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问题,我建议制定专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统筹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明确政府职责范围、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服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

  第一,统筹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协调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保证其不被破坏、有序发展是当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历史文化遗产要坚持以系统观念进行全面保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尤其是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建筑、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进行分类专项保护,既要重点保护具有较高价值、标志性历史文化遗产,又要对分散各地、基数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普遍保护。

  第二,明确政府职责范围。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协调机制,保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制定保护名录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申报条件、审批流程和时间要求,确保名录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明确各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内容、程序和实施要求,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具体的监管和执法措施,包括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等,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第三,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服务支持。推行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各级政府设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或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保护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针对本级历史文化遗产的经费使用制定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推行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提高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第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通过社会力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凝聚广泛共识、发挥强大保护合力的重要途径。倡导成立国家级、专项性社会公益组织,规范组织运行,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度、参与度、热情度,吸纳一批文物保护志愿者、志愿组织。积极探索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原有风貌的基础上,打造历史文化遗产IP品牌,合理利用相关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相关视频创作、自媒体传播,拓展历史文化旅游服务。

  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范畴正在不断扩大,要求保护理念不断更新。面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和任务,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等要求,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法治保障,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中坚定文化自信,构建好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整理: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晓莉 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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