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律师预约QQ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中国检察听证网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检察人员的任职回避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人员的任职回避

检察人员任职时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答:检察人员(指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3)同一工作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