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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检察岁月的痕迹
时间:2018-11-28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从阜外大街到东交民巷,从小南庄、皂君庙4号到北河沿,从简陋到信息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的变迁,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岁月的痕迹——变化的是办公条件,不变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 

  检察岁月的标记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竣工 

   

  1978-1988年:北河沿大街147号 

   

  1988-1993年:北河沿大街147号 

   

  1993-2004年:北河沿大街147号 

   

  2004-2006年:皂君庙4号  

  恢复重建前最高检办公场所 

   

  1949-1958年:司法部街72号(现人民大会堂位置) 

   

  1958-1959年:阜外大街22号 

   

  1959-1968年:东交民巷27号

  4套检察服伴我们走过40年 

   

  自从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我国的检察制服经历了四次演变。 

  1983年以前,检察院的干警大部分都不穿制服,穿制服的仅是院里为数不多的司法警察。198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给检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统一配发米黄色制服。检察制服分春秋、夏、冬季三种,米黄色,小翻领,大盖帽,配领章和肩章。 

  1988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制服作了一些修改,面料统一为豆绿色化纤面料,豆绿色与人民解放军的制式服装很接近,穿上这套制服办案的时候,就能让当事人感到一种威慑力。 

  199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对检察制服进行统一换装,增加了检察领花,从1991年7月起佩戴。 

  2001年2月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服进行全面改革,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2000式检察服为佩戴胸徽的西服式制服,颜色选用国际司法界常用的深蓝色,取消大檐帽、肩章和领花,以胸徽作为审判员和检察员的主要司法标志,与老制服相比,新的检徽分大小两种,既玲珑圣洁,又不失庄严凝重。 

  检察服饰是检察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标志。四次换装,不仅是颜色、面料、款式的简单变化,也是共和国检察事业发展的见证。

  几度“搬家”见证一个基层院成长

  因整理院志史料,发现了我院曾几度搬迁的一些文字记载,读来令人感慨万千。

  (一)

  1984年4月,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开始筹建,当时只有8个人。三间办公室是借用市交通局的,办公桌椅也是东借西凑的。出行的交通工具,则清一色是个人购买的自行车。最尴尬的是,打电话也要到对门的交通局运管处去打。即便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新华检察事业的拓荒者仍勤奋工作,当年办理刑事案件32件,经济案件5件8人,挽回经济损失6095.63元、粮票866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1985年9月,新华区委腾出一栋300平方米的小楼,分配给检察院、法院、武装部和文化馆4个单位合用,检察院的办公场地十分拥挤,经济检察科和刑事检察科只好继续留在市交通局办公。就在这一年,新华区检察院添置了一个“大件”:一辆750摩托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跨子”。许多老同志至今还记得,当时,刑检科的李萍同志还是一名20多岁的姑娘,但她很快学会了驾驶摩托车,外出办案时骑上“跨子”就走,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二)

  1991年,新华区检察院搬进了区委、区政府一栋综合办公楼,仍与法院、武装部、司法局合用,检察院分到18间办公室,并第一次有了会议室。

  1998年,原沧州市郊区撤并后,区委将原区人大办公楼整体调配给检察院。检察院第一次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地点。

  2006年金秋,是新华区检察院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干警们喜气洋洋地搬进了新落成的六层办公楼。院落虽不足两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也只有三千多平方米,但临街的楼面由四根大理石圆柱托举起金灿灿的国徽,彰显出人民检察机关的庄严。而办公楼内,“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除合理、实用的办公、办案场地外,领导和干警们陆续装修出了大小会议室、图书室、院荣誉室、文体室,办起了干警食堂。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大为改观。

  (三)

  近两年来,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靖同志带头谋划督导下,机关整体形象再次得到提升。首先,建设机关“文化走廊”,弘扬新华检察在新时代勤政廉政、笃行致远、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精神,彰显出检察文化建设的正能量。与此同步,智慧检察取得可喜的进展。先后升级了电子卷宗系统,新建了远程提讯室、远程庭审室以及远程案件讨论室。今年10月,集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式建成启用。

  几次搬迁,风雨兼程。它反映了新华检察人艰辛的创业历程,见证了新华检察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和忠诚。同时也告诉我们,检察事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发展壮大,它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文/冯毅)

  恢复重建之初…… 

   

  ●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 

  今年85岁的聂令俊是兰考县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的第一任检察长。 

  “你见过焦裕禄没有?” 

  “咋没见过?经常给焦书记汇报工作,那人可真是有水平……”聂令俊回忆,当时“所有的案件都得向焦书记汇报,重大的由他签字”。 

  1978年10月,聂令俊当选为兰考县检察院检察长,且连任三届,把焦裕禄“对群众的那股亲劲,抓工作的那股韧劲,干事业的那股拼劲”深植于兰考检察之中。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 

  “能够成为一名检察官,是我一辈子的光荣。”作为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批公诉人,忆起从检初心,谭成文的眼中透着光芒,30多年前的画面仿佛历历在目: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大街小巷送文件、搞调查,严格落实“三见面、三核对”的办案要求。 

  “那时候,一下雨就担心,生怕把制服弄脏了。”说起“大盖帽、豆绿服”,谭成文深有感情,“那可是我们检察人的第一代‘身份证’。穿上它出庭,就觉得特别神圣,特别有使命感。”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 

  周祖云是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一名退休的老检察,他从1982年退伍后转业到该院,一工作就是20年,直至2002年退休。“80年代检察院条件非常艰苦。”周祖云说,贵州多山多树,交通不便,而且当时所有的办案材料都要手写。“外出办案,我们靠的是‘112’——一支笔、一叠纸,再加两条腿。不能走车的地方就用脚走,没有桌子拿膝盖抵……”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 

  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年轻的检察官熟练地在电脑上运用“两法衔接”电子监督平台查找案件线索。看到眼前这一幕,退休多年的牟应国老人感慨万分。1979年,江北区检察院恢复重建的第二年,牟应国来到该院从书记员干起,一干就是26年,1993年至2003年期间是该院的第四任检察长。回忆起上世纪80年代的办公环境,老人仍印象深刻:“那时候环境苦得哟!我们和民政局、司法局共用一栋办公楼,动不动玻璃都掉喽!” 

  ●山东省莒南县检察院 

  “1978年,我们检察院恢复重建的时候,一共只有7个人,拆了一片废弃的猪圈,搭起防震棚,10月1日正式开门办公,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莒南县检察院7名“元老”之一的老批捕科科长化德泉回忆说,“现在条件好了,检察院的办公新区占地近40亩,还实现了信息化办公,能远程视频接访,同志们办案都带着手提电脑,发展真是快呀!” 

  “变化的是条件,不变的是情怀。”该院副检察长史晋军说。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 

  “1982年深圳市检察院派遣8名检察干部组建宝安县检察院,1993年宝安县撤县设区,宝安区检察院于同年成立,当时在编人员只有53人。”在该院工作20多年的检委会委员何俊培介绍道,“随着检察机关办案量增大,宝检的年轻人也在逐渐增多,老干警的‘传、帮、带’有利于检察工作经验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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