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丰人张某为发展甲鱼养殖业,擅自将租赁他人的7余亩永久基本农田改造成甲鱼塘。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该地块属耕地保护"红线区",张某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耕作层严重破坏,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为"耕地中的精华",实行特殊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林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每寸永久基本农田都承载着我们的饭碗安全。检察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守住耕地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