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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城周边偏僻场所开设赌场的陈某某、黄某某提起公诉,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案情:
2024年7月,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在广昌县某镇周边偏僻场所开设赌场,组织二十余名参赌人员用二十张麻将以“滚筒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同时赌场内还安排相关人员洗牌、理数、抽取渔利、吃红,该赌场累计抽取渔利人民币9000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