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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规范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并经相关程序审定,拟聘任陈彤等40名同志为广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任期五年,现将拟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1日前向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
监督电话:0794-3633655(工作日上午8:15-12:0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抚州市广昌县团结路8号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24日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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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顺序按姓氏首字母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