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昌建设。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人、起诉22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保护伞”1人。
二是推进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意识,走访企业13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件,提供法律服务20件次,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5人,办理的1起案件成功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三是推进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建设。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林地资源保护、学校教育管理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8份。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在检察环节促使嫌疑人退赃退赔795万余元。全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70余场,受众3万余人,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