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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昌县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衔接工作,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近日,广昌县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将社会调查报告随案移送,就提供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涉罪人员信息保密、一站式询问被害人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制度、未成年人案件专人通报制度。我院结合案前提前介入、捕前会商等情况,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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