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院自从在学校、社区、企业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以来,通过规范的帮教,成功的对四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有效的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水平。近日,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陈某,在了解观护基地的情况后,主动向广昌县院提出至企业观护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考察帮教的请求。
随后,广昌县院与企业观护基地签订了考察帮教协议,明确了观护目的、任务、职责。还与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了帮教考察协议和承诺书,陈某承诺在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接收监管人的考察,定期提交思想汇报,改过自新,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通过检察机关、观护基地、法定代理人“三管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陈某的考察帮教效果。